(一)(八)工地上严禁吸烟。明火作业操作前,必须办理用火证,有专人看火,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以免发生事故。
(九)在施工现场行走时,不准从正在起吊、运吊的物件下通过;拆除作业时不准在拆除区乱窜或在作业层追跑打闹;不准在没有防护的外墙或外壁板等建筑物上行走;不准站在小推车等不稳定的物体上进行作业;不准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字架和龙门架。
(十)手推车运料要保持平衡,不准超载及快跑。前后车距不得少于2米,下坡不得少于10米;上坡时,重车要有二人操作,防止下滑造成事故。取砖要自上而下,不准掏砖底,并注意砖垛变化,防止倒垛砸人。
(十一)人工拆除建筑物要从上至下、逐层拆除分段进行,不得垂直交叉作业。人工拆除建筑墙体时,严禁采用掏掘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框架结构建筑,必须按楼板、次梁、主梁、柱子的顺序进行施工。拆除施工现场应划定危险区域,并设置警戒线和相关安全标志,并派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