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康县东南片区操控性具体规划B-3地块部分用地调整证明陈述公示
一、 调整规模
本次规划调整的规模坐落安康县安康花苑住宅小区南侧,供热站东侧,象山大路西侧。
依托付方供给的红线图,调整用地面积为7333平方米(合11.0亩)。
1、依红线图确认的建造用地规模坐落《安康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确认的城市建造规模,调整规模在总体规划中为二类居住用地,未触及到强制性内容。
2、本次规划调整规模内触及《安康县东南片区操控性具体规划》的市政设备(黄线)和绿洲的调整,归于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3、经过与托付方和谐后,确认本次规划调整的用地界限为《安康县东南片区操控性具体规划》确认的康南路、东滨河路、纬一路路和象山大路围合的B-3地块,经过在该地块内对规划强制性内容市政设备、公共绿洲占补平衡,保证该类用地总面积不变的基础上添加社会福使用地(退役军人疗养院项目),B-3地块总用地面积为169371平方米(合254亩),调整规模坐标如下:
二、调整原因及调整内容
1、调整原因
社会福利事业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造的窗口和阵地,是衡量一个区域社会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也是一个区域社会经济兴旺的重要表现。近年来,安康县社会福利事业得到较大的开展,但仍然滞后于经济开展水平缓社会需求的添加。为加速开展县域社会福利事业,从根本上改进老年人、优抚对象、残疾人的供养、恢复、医疗等救助条件,促进经济和社会继续和谐发挥在那,经安康县公民政府赞同,建造安康县退役军人荣耀院项目。
县委、县政府经过屡次实地勘测和调研,确认在康美路和象山大路交叉口新建一处安康县退役军人荣耀院,因开发建造用地性质与《安康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和《安康县东南片区操控性具体规划》的用地性质不符,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对该用地性质做调整证明。
2、调整内容
(1)将河流北侧公共绿洲面积(B-3-07地块)调整为沿河15米绿带,削减B-3-07地块绿洲面积。
(2)对原控规中城东新区会集供热站用地(B-3-05地块)界限进行校核,运用东西两边用地界限与现状坚持一致,在地块南侧预留供热站拓宽用地。
(3)将B-3-06地块用地性质由防护绿洲调整为社会福使用地。
(4)为保证B-3地块总绿洲面积坚持不变,将B-3-07和B-3-06削减的绿洲面积调整至B-3-11地块,归入到B-3-09地块,减小B-3-11地块商业用地面积,添加B-3-09绿洲面积。
(5)其他地块用地面积坚持不变
三、根本定论与主张
1、 根本定论
为保证地块环境质量得到提高,促进国有土地资源得到充沛的使用,本着高度社会责任感,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公民共和国土地办理法》等法令、法规及文件的有关法令法规,照实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为了适应当时我国科学开展观的严重战略思想,鼓舞高效用地增容改造和深度开发。经对该地块区位和城市的开展的新趋势及城市景象的分析研究,本次规划调整加速城市公共服务设备的完善,有用的提高了城市公共服务功能,促进城市高质量开展,提高了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
结合实际操作性,在满意国家和当地相关法令和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得出定论:(1)将安康县东南片区操控性具体规划B-3地块内绿洲计划做调整,总绿洲面积不变,调整后公共绿洲更为会集是可行的;(2)本次规划在B-3地块内添加社会福利设备用地,满意退役军人养老需求是可行的;(3)本次规划结合用地现状调整供热用地规模,并为供热用地预留建造用地,总用地面积调整前后不变是可行的。因而,安康县东南片区操控性具体规划B-3地块部分用地性质调整证明是可行的。
2、调整主张
(1)待本陈述经过专家评定会后,根据法定程序对规划调整地段内所触及到的好坏关系人应采纳必要方式寻求其定见。将修正完善后的证明陈述提交安康县公民政府进行审议。
(2)调整后各地块开发强度操控目标参照《甘肃省乡镇规划办理技术规程》和《安康县东南片区操控性具体规划》相关要求予以履行,并根据相关法令和法规要求为建造单位出具规划建造条件。
(3)因为社会福利设备紧邻城市会集供热站,在规划批阅过程中要严厉依照相关标准预留社会福利设备用地与城市会集供热站的防护间隔。
四、公示时刻
公示时刻:30天(2020年1月23日至2020年2月22日)。
公示期间,如有定见主张请以书面方式反应安康县自然资源局(单位需盖章,个人需签署实在名字及联系方式),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赞同调整或抛弃权力。
联系地址:安康县南滨河路(安康县自然资源局)
邮编:731500
来历:安康县公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