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消息!
日前,
池州市开展和变革委员会下发
《关于清晰我市天然气新增用户燃气工程装置收费规范的告诉》
决议从2020年1月1日起,
我市下调天然气新增用户燃气工程装置收费规范,
由之前的多层2600元/户、高层2860元/户一致下调为2150元/户,
县(区)可在不超越2150元/户基础上核定。
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下调天然气新增用户燃气工程装置收费规范,是依据国家和省发改委要求,结合池州市实在的状况而作出的决议,旨在进一步规范乡镇燃气工程装置行为,加强工程装置收费办理,还利于民。
那么,
燃气工程装置费是什么费用?
告诉中提及的天然气新增用户详细指的是哪部分居民呢?
市发改委相关工作人员解说说,燃气工程装置费便是房子制作时,需经过规划、建造、装置和买资料等,对压支管阀门与低压支管联接处(不含任何调压设备设备)以下部分,到用户灶前阀之间的全部设备设备进行铺设的费用,以便后期用户入住时直接注册燃气。
告诉中提及的天然气新增用户指的是:
新建居民一般住宅小区用户,这些用户的燃气工程装置费用计入新建商品房开发本钱中,由商品房开发商依照此规范与燃气(运营)企业进行结算,开发企业、燃气企业不得另外向商品房买受人独自收取。但在2020年1月1日前,已签订合同的乡镇新建一般住宅,仍按调整前收费方针履行。
常常说到价格变化,
不管上浮仍是下降,
都让人欢欣让人忧。
就在以上告诉下发之时,
市发改委还下发了
《关于引导冬天非居民用天然气出售价格的告诉》。
告诉指出,2019年11月至2020年3月,省天然气公司对我市非居民用气天然气门站价格实施季节性价格上浮。为保证我市天然气正常供应和安全迎峰度冬,赞同池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在现行天然气价格基础上顺加上游公司季节性上浮价格,即非居民用天然气出售价格由3.01元/立方米调整为3.59元/立方米。
一起,为减轻用气大户本钱压力,持续给予他们恰当优惠方针,即:
榜首档:企业年用气量在300万立方米以下的,履行市开展变革委(市物价局)核定的非居民用天然气出售价格;
第二档:企业年用气量超出300万立方米(含)并不低于500万立方米的部分,按核定的非居民用天然气出售价格优惠0.05元/立方米;
第三档:企业年用气量超出500万立方米(含)并不低于1000万立方米的部分,按核定的非居民用天然气出售价格优惠0.10元/立方米;
第四档:企业年用气量超出1000万立方米(含)以上的部分,按核定的非居民用天然气出售价格优惠0.15元/立方米;
对已实施气价优惠且优惠起伏高于上述分档气价的燃气企业,持续依照与用户洽谈的原优惠起伏履行。
据了解,此次季节性价格上浮履行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若上游公司提早停止季节性价格上浮,池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也要当即同步停止顺价出售,康复履行原出售价格。
来历:池州日报
记者:郑媛媛
修改:包瑶 汪玉责编:陶霞
审稿:周劲风监制:徐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