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子生意是指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生意、自己的名下的房产有必要具有房子产权一切证。那么,房产证上有三个人姓名,一个人能够卖房吗?
网友咨询:房产证是一个人姓名卖房时一个人签字行吗?
北京张德满律师事务所张德满律师回答:
不能。如果是一起共有,需求一切人的签字,如果是按份共有,超越2/3的产权人赞同签字即可处置。
房子共有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一起具有该房子的权力和应承当的责任。共有房子一般分为:“按份共有”和“一起共有”两种。所谓“按份共有”是指房子共有人依照各自的房子比例对共有的房子共享权力和承当责任;“一起共有”是指房子共有人对共有房子共享权力和承当责任。房子共有权保证共有人的权力。
张德满律师解析:
处理《房子共有权证》的条件:
(1)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法承继人一起承继一套房子的,能够按份共有,即房子共有人依照各自的房子比例对所承继的共有房子请求处理《房子共有权证》;也能够按一起共有,即房子共有人对共有房子请求处理《房子共有权证》。
(2)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或法人一起出资购买一套房子,一般按份共有, 即按出资比例由共有人一起请求处理《房子共有权证》。
《房子共有权证》的颁布方法:共有的房子,由权力人推举的持证人收执房子一切权证书,其他共有人各执房子共有权证书一份。《房子一切权证》由国务院建造行政主管部门一致拟定,证书由市、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颁布。 两边共有房子产权是指该房子的一切权为两个公民或法人一起享有,是一个一切权一起归属两个主体享有的权属状况。依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共有联系分为按份共有和一起共有两种类型。
因为两边共有房子产权的共有联系分为按份共有和一起共有两种类型,因而,在处置两边共有房子产权时也应分为两种状况:
(1)处置按份共有联系的两边共有房子产权时,依照两个一切者各自的比例,对房子享有运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力,而且也按比例分管责任。按份共有的两边均有权将自己的比例分出或转让,但任何一方不经他方赞同不得私行处置房子,且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有优先取得权。
(2)处置一起共有联系的两边房子产权时,因为两个一切者对房子享有相等的一切权,承当一起的责任,在这种联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私行处置房子均属无效。当这种联系停止时,依照友爱、洽谈的准则对房子产权做处理。有协议的,依照协议做处理;无协议的,依据等分的准则做处理,并考虑共有人对房子的奉献巨细,恰当照料共有人出产、日子的实际需求等状况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