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告诉聊城这两处当地拟征地补偿规范发布

龙庄居拟征收土地补偿安顿计划

一、拟征收土地的方位、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经济开发区龙庄居土地坐落东环路以东、银河路以北,征收土地总面积为34588平方米,其间:农用地33113平方米(水浇地31971平方米、乡村路途1142平方米);建造用地1475平方米(住所用地1475平方米)。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规范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顿费规范:依照鲁政字〔2015〕286号文件规范履行。

本次征收地块坐落榜首级区片,征地补偿费规范6万元/亩,补偿安顿费总额为311.292万元。

青苗补偿费为2.8056万元。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为17.1955万元。

三、安顿定见

(一)钱银安顿:

土地征收补偿安顿费总计331.2931万元,由临清市财政局拨付到山东临清经济开发区龙庄居民委员会,由该团体经济安排依照居民议事规则研讨履行详细分配计划。

(二)社会保障安顿:

临清市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依照1.5万元/亩规范,一次性付出社会保障补助77.823万元,由临清市财政局将上述补助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同意后,由临清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经济开发区、山东临清经济开发区龙庄居民委员会履行被征地农人社会保障作业。

四、其他事项

此计划在本次征收土地触及的乡村团体经济安排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作业日,自2019年11月4日起至2019年11月8日止。本计划一起在山东省征地信息揭露查询体系中公示。

对本计划有贰言的,可在公示完毕之日起5个作业日内,向临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请求,由临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规则安排听证;也能够在本计划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临清市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和谐请求;和谐不成的,可自收到和谐奉告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政府请求判决;也能够在本计划公示之日起60日内向临清市人民政府请求行政复议。

于庄居拟征收土地补偿安顿计划

一、拟征收土地的方位、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经济开发区于庄居民委员会土地坐落东环路以东、银河路以北,征收土地总面积为2887平方米,其间:农用地2887平方米(水浇地2376平方米、乡村路途511平方米)。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规范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顿费规范:依照鲁政字〔2015〕286号文件规范履行。

本次征收地块坐落榜首级区片,征地补偿费规范6万元/亩,土地征收补偿安顿费总额为25.983万元。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为6.588万元。

三、安顿定见

(一)钱银安顿:

土地征收补偿安顿费总计32.571万元,由临清市财政局拨付到山东临清经济开发区于庄居民委员会,由该团体经济安排依照居民议事规则研讨履行详细分配计划。

(二)社会保障安顿:

临清市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依照1.5万元/亩规范,一次性付出社会保障补助6.4958万元,由临清市财政局将上述补助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同意后,由临清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经济开发区、山东临清经济开发区于庄居民委员会履行被征地农人社会保障作业。

四、其他事项

此计划在本次征收土地触及的乡村团体经济安排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作业日,自 2019年11月4日起至 2019年11月8日止。本计划一起在山东省征地信息揭露查询体系中公示。

对本计划有贰言的,可在公示完毕之日起5个作业日内,向临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请求,由临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规则安排听证;也能够在本计划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临清市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和谐请求;和谐不成的,可自收到和谐奉告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政府请求判决;也能够在本计划公示之日起60日内向临清市人民政府请求行政复议。

来历:临清政务网

修改:张钰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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