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证PK人民警察证

3月22日下午17时许,海南三亚火车站附近,疑似一名喝了酒的男子,找代驾开着一辆面包车驶入了公交车道,随后现场执勤警察上前纠正其违法行为,并要求检查驾驶证和行驶证。

该男子拒绝出示证件,并要求警察出示执法证,这本是无可厚非,也是正当要求。可是在这位警察出示了警察证,并表明警服、警号和警衔以及出示的警察证都可以证明自己的身份时,此人仍然拒绝配合警察,反而继续要求警方出示“执法证”,结果被警方当场拘留。

那当事人要求出示的“执法证”究竟是啥东东?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各位看官,看到这里是否该为那位被警察蜀黍当场拘留的小哥鸣不平了?可是,他真的冤吗?

说到这小东心中倒是颇有感触!

感触最大:群众的法制意识真的是越来越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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